女职工最关心的生育保险登记(产检定点)问题,都在这里了!
群众通过微信搜索“粤医保”或识别下方葵花码即可进入办理条件:参保人可通过该功能在医保公共服务子系统上办理生育登记。 1、请确认进行生育登记的上月在我市参加的生育保险正常缴费,且累计满1年。 2、登记前,请到各镇区卫健部门办妥《中山市生育待遇计生确认登记表》(具体办理流程可致电12345咨询),并把该登记表右上角的编号填写在“计划生育服务证号”栏目中。 3、生育产前登记的开始日期不得早于登记当天,结束日期不得超过预计生育日期或预产期后2周(14天),如没按照要求填写会审核不通过。 4、如遇到预产期还没分娩需要延长产检时间或因填写信息错误、住所、工作地变更等需要变更的,请到各镇区医保经办部门咨询办理。1、参保人微信搜索粤医保小程序,进入生育登记功能模块。2、用户选择人员类别(内地用户/港澳台用户),人脸识别认证个人基本信息,保证用户信息安全。3、填写生育登记业务所需的页面数据,完成后点击提交信息,粤医保通过接口获取变更结果的信息并在前端页面进行展示。资料填写说明:登记类型请选择:产前检查;起止时间请填写:登记当天到预产期+14天;计划生育服务证号请填写:计生登记确认表右上角的编码 。若两至三个工作日仍未审核,或审核不通过,请带上计生登记确认表到医院找驻院代表咨询,驻院代表再向医保中心后台反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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