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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2024年小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试点项目拓展示范活动(公开询价)的邀请函

发布时间:2024-03-20 15:46 本文来源: 宣传科

我院拟有中山市2024年小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试点项目拓展示范活动,邀请单位协助参与公开询价工作(不作见面会),报价内容详见下表,请位于2024年322日前将报价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密封送至我院。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60-88776350

附件:

1.报价文件内容和要求

2.本项目基本情况

                                                                 中山市博爱医院

                                                                 2024年3月15日

附件1:

参与公开询价需提供文件内容和要求

         报名文件及报价表.docx

1、服务商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活动方案:

(1)拓展时间:2024年3月至6月。

(2)拓展地点:分别在中山市香山小学、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中山市西区中心小学、中山市三鑫凯茵学校四所学校内。

(3)拓展内容:开展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拓展示范活动,融合预防、临床、心理、体育等营养健康教育师资力量,对参与活动的学生和家长开展面对面的个性化、多维度营养指导,开展食育教育,引导科学均衡饮食、吃动平衡,同时加强学校的营养健康教育和膳食指导。

3、服务方案:

策划、人员统筹及安排、执行、宣传推广等服务

4、以上资料均需加盖报价服务商公章,并提供授权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等资料。

5、本项目报价预算最高限价为人民币99000元。

6、报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及事项。

附件2:

本项目基本情况

一、基本要求

1、本项目合作单位作为中山市2024年小学生肥胖和营养不良干预试点项目拓展示范活动服务商,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统筹及安排、执行、宣传推广等服务,并根据医院实际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二、采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活动策划、人员统筹及安排、执行、宣传推广等服务。

三、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日起4个月

四、付款方式

签订合约后支付总费用30%,活动结束验收后支付余下的70%费用。

五、其它要求

在协议期内出现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之一的,医院有权终止合同:

1、签订合同后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委托的;

2、年检不合格或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协议期限内累计3次不配合医院工作的;

4、服务过程中有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

5、与当事人或有关人员存在恶意串通的;

6、在协议期内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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