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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3-12-30 00:00


  一、背景
  健康促进医院是由世界卫生组织在全球倡导的、有利于提高医护质量与病人生命质量、改善医患关系、促进人文医学发展的国际行动。医院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是现代医疗和综合护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法》、《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规定的医护人员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综合医院评审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促进全民健康素养和健康素质提高的重要策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对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的目标任务,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中“普及健康教育,施行国民健康行动计划、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的要求。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的《2013年健康促进医院试点项目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项目范围和目标
  在我市范围内,选择中山市人民医院、中山市博爱医院、中山市中医院、中山市第二人民医院、中山市小榄人民医院、中山市陈星海医院等6家医院作为健康促进试点医院。探索医院开展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的有效模式和典型经验。
  三、项目内容
  (一)市级工作内容
  1.开展培训。市健康教育所组织开展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知识与技能培训,重点培训项目单位。指导项目实施单位开展培训工作。
  2.督导检查。市健康教育所组织专家组,开展健康促进医院创建督导检查工作,对项目单位至少开展2次以上的创建督导工作。
  (二)健康促进医院创建工作内容
  组织实施项目的各医院,要按照省健康教育中心制定下发的《健康促进医院工作指南》和《健康促进医院工作规范》开展创建工作。
  1.完善制度建设。成立健康促进医院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订本医院健康促进工作规划和工作制度,明确职责,将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纳入机构常规工作。
  2.制定工作计划。每个项目医院均要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
  3.实施创建工作。每个项目医院均要制订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并根据方案开展各项创建工作。
  4.实施项目的医院,要根据本院实际情况,结合日常诊疗服务,开展特色健康教育与诊疗服务。
  5.创建无烟环境。每个项目医院都要加强禁烟工作,达到“无烟卫生计生机构评分标准”,成为无烟医院。
  6.开展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评估工作,按照随机抽样的原则,对100名本院医务人员及20名患者进行问卷调查,随机抽取5名医务人员及5名患者及患者家属进行访谈,并结合评估结果,逐步完善医院的健康促进工作。
  四、项目组织实施
  (一)组织形式
  项目工作接受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和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省健康教育中心的组织与管理。
  1.市卫生局负责本市项目组织管理工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与督导。
  2.市健康教育所为项目的具体执行单位,在市卫生局领导下,负责项目的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和技术指导,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并向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报送项目进展、实施效果等。
  (二)资金安排
  市健康教育所1万元用于技术指导。各项目单位1万元用于创建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工作。
  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央补助地方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项目经费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13年9月~2014年8月
  2013年9月-10月(准备阶段):了解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现状,动员领导层及职工,营造支持性环境;
  2013年11月-12月(启动阶段):各项目单位制定完善健康促进医院有关政策,并对医护人员进行健康促进有关技能的培训;
  2014年1月-6月(实施阶段):按照实施方案,开展一系列的创建活动;
  2014年7月-8月(评估阶段):开展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评估工作,了解健康促进医院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总结经验。
  2014年9月后(维持阶段):保持创建健康促进医院的效果,实现医院健康促进工作的常态化。
  六、项目监督与评估
  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形式开展省级督导检查。
  市卫生局定期开展市级督导检查。
  项目执行中后期,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对我市创建健康促进医院工作进行考核。项目结束后,市卫生局会同财政局将项目总结报告报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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