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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特定病种究竟有哪些?目录附上!

本文来源: 中山医保

相信很多关注博爱康的朋友们,对博爱康的保障中提到的门诊特定病种都非常好奇。

到底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门诊特定病种有哪些?

博爱康是如何报销门诊特定病种的呢?


别急别急,大家想了解的关于门诊特定病种的答案,这篇文章都有!快跟着康仔一起往下吧!


什么是门诊特定病种?

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印发的《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门诊特定病种(以下简称门特)是指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需在门诊长期治疗或诊疗方案明确的疾病。门特医疗费用由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门特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应不低于普通门诊统筹标准。



门诊特定病种目录有哪些?

中山市门诊特定病种的种类共58种,包含中山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特范围(省52种),不在省规定范围内的门特继续保障(市6种不在省范围)。中山市门特病种分为两类:一类门特病种20种,二类门特病种38种。具体病种名称如下:


序号

病种名称

病种类别

病种类型

1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

高血压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

冠心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4

慢性心功能不全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5

糖尿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6

类风湿关节炎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7

帕金森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8

癫痫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9

脑血管疾病后遗症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0

强直性脊柱炎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1

克罗恩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2

重症肌无力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3

小儿脑性瘫痪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4

房颤(抗凝治疗)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5

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6

肾病综合征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7

多发性硬化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8

肝硬化(失代偿期)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19

慢性乙型肝炎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0

丙型肝炎(HCV RNA阳性)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1

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治疗)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2

恶性肿瘤(非放化疗)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3

地中海贫血(海洋性贫血或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4

再生障碍性贫血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5

系统性红斑狼疮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6

肺动脉高压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7

支气管哮喘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8

骨髓纤维化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29

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0

C型尼曼匹克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1

肢端肥大症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2

银屑病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3

溃疡性结肠炎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4

湿性年龄相关性黄斑变性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5

糖尿病黄斑水肿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6

脉络膜新生血管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7

视网膜静脉阻塞所致黄斑水肿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8

新冠肺炎出院患者门诊康复治疗

省统一病种

二类门特

39

分裂情感性障碍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0

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1

双相(情感)障碍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2

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3

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4

精神分裂症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5

精神分裂症(长效针剂)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6

慢性肾功能不全(血透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7

慢性肾功能不全(腹透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8

恶性肿瘤(化疗,含生物靶向药物、内分泌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49

恶性肿瘤(放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0

肾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1

造血干细胞移植后抗排异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2

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3

肝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4

肺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5

艾滋病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6

活动性肺结核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7

耐多药肺结核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58

血友病

省统一病种

一类门特


如何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

门诊特定病种分一类门诊特定病种和二类门诊特定病种。均不设起付标准。按病种不同类型和参保险种享受不同的报销待遇和年度累计支付限额。


参保人享受了门诊特定病种统筹待遇后,其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按规定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


只要参加中山市基本医疗保险,病情符合认定条件并认定登记后,即可享受特定病种的门诊医疗待遇。门特新政实施因病施治的原则,故患多个门特病种的参保人需要按病种申请认定。


看到这里

相信大家对门诊特定病种的规定

有了一定的了解

那在博爱康的保障责任中

提到的门诊特定病种是如何报销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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