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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为什么我办了“门特”却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

本文来源: 医保办

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特范围。我市将门特病种(含特殊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从原来42种(原特定17种、原特殊25种)增加到58种,分为两类:一类门特病种19种(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二类门特病种39种(支付比例按原特殊病种标准执行)。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病情符合认定条件并登记后,就可以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如果您发现自己没有享受

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不要慌

快来对照是不是忽略了以下步骤哦~


01 是否去了正确的选点医院




参保人员享受门特待遇须经具有认定服务资格的医院认定后,选定具有就医资格的医院(含社区和门诊部)作为本人就医结算点。(也就是说,可以就近就医,避免到“人满为患”的大医院去“挤”啦!

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需要选定一家具有就医资格的医院作为其门特费用结算点,只有去定点医院就医才有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哦!如果是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到所有具有本病种就医资格医院就医均可享受门特待遇。








02 就医时是否有亮明自己身份




原门特和原特殊病种的有3种不同颜色的门诊专业诊疗卡,门特新政后所有门特病种的门诊专业诊疗卡(仅此一种

门特参保人就医时不一定携带特定病种门诊专业诊疗卡,但是在医生开处方和门特待遇结算时都要亮明自己的身份,说明自己已认定了特定病种,医院在系统可查询信息,核实身份,否则就会被当作普通病人,可能不按特定病种待遇结算。




03 医生开单时选择是否正确





1 您的参保身份(职工或居民):

要选择您目前有效的参保身份。


2 医疗类别(普通门诊或门诊慢特病):

选择门诊慢特病。


3 病种编码:

提醒医生选的病种编码需与您办理的病种编码一致。




温馨提醒

记得检查自己的参保状态,上月是否正常参保和是否扣费成功哦(关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可查询),以上步骤都正确后,就可以享受到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如果仍不能正常享受或者有任何疑问,请前往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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