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为什么我办了“门特”却享受不到相应的待遇?
本文来源: 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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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办法》,从2021年1月1日起,我市执行全省统一的门特范围。我市将门特病种(含特殊病种)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特定病种,从原来42种(原特定17种、原特殊25种)增加到58种,分为两类:一类门特病种19种(支付比例按住院标准执行),二类门特病种39种(支付比例按原特殊病种标准执行)。只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病情符合认定条件并登记后,就可以享受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如果您发现自己没有享受到
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
不要慌
快来对照是不是忽略了以下步骤哦~
01 是否去了正确的选点医院
02 就医时是否有亮明自己身份
原门特和原特殊病种的有3种不同颜色的门诊专业诊疗卡,门特新政后所有门特病种的门诊专业诊疗卡(仅此一种)
03 医生开单时选择是否正确
1 您的参保身份(职工或居民):
要选择您目前有效的参保身份。
2 医疗类别(普通门诊或门诊慢特病):
选择门诊慢特病。
3 病种编码:
提醒医生选的病种编码需与您办理的病种编码一致。
记得检查自己的参保状态,上月是否正常参保和是否扣费成功哦(关注“粤医保”微信小程序,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即可查询),以上步骤都正确后,就可以享受到特定病种门诊医疗待遇,如果仍不能正常享受或者有任何疑问,请前往各镇街医保经办机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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